情况通报9月10日下午,我院关注到网络上多家媒体发布、转载题为《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,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,因强奸罪获刑三年“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”》的文章,文章中涉及唐山法院审理的邸某某犯强奸罪一案。对此,我院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,目前正在核查中。我院将本着实事求是、公正负责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全面核查,并在第一时间将该案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。感谢社会各界对唐山法院的关注和监督。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9月11日来源|唐山中院